民法典在2021年1月1號已經(jīng)正式開始執(zhí)行,其中第14章對居住權單獨立法,居住權法正式執(zhí)行以后,讓一套住宅房產(chǎn)就擁有兩個房本,一個是所有權房本,一個是居住權房本,同時在不動產(chǎn)登記中心登記備案。兩個房本互相獨立,又互相依存,可以對抗,也可以共生。
民法典規(guī)定居住權不能轉讓和繼承,也就是居住權只能自己使用不能能轉讓盈利,于是有些人說不能轉讓,我為什么還要買居住權?非常簡單,居住權讓大家用一半的價格就能獲得70年的居住權,滿足的就是僅僅花少量的價格讓不想炒房的人住上總價的房子。
當然如果想轉讓盈利,那么可以補上另一半的價格買下流通權就可以。比如我們成交的石景山西山駿景人大附中的學區(qū)房總價300萬,可以150萬買下單獨70年的居住權,也可以花300萬買下居住權跟流通權,對應的就是多花150萬買流通權是否合算?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有人認購了150萬,單獨買流通權就差150萬,買70年居住權的人一起成交。同樣北京4號線高米店,南地鐵口的西斯萊公館的北師大附中學區(qū)房總價700萬,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有人350萬認購了70年的居住權,就差流通權的350萬歡迎來認購。
所以居住權不能轉讓,恰恰就是極好的便宜買進的機會,又像北京的限價房比周邊的商品房便宜,但是5年限售如果5年不賣,那么就是很好的選擇,如果想立刻賣出,那么就買其他的不限價的商品房,只是沒有了價格優(yōu)勢。這就像結婚一樣,雙方各取所需,居住權立法就是婚姻法,居住權證就是結婚不僅僅有使用權,還有處置權所,所有權只同居不結婚就相當只有對方的使用權,沒有對方的處置權。
一旦結婚就相當不僅僅有了對方的使用權,還擁有對方的處置權,這時處置權更是一把枷鎖。
現(xiàn)在只同居不結婚的人越來越多,原因就是不想把自己的處置權交給別人,相信這種趨勢會越來越多,當然還有只結婚不同居的,也就是不擁有對方的使用權,只擁有對方的處置權。比如很多假結婚、假離婚、買房、買車的,當然還有結了婚跟別人同居的,這叫做出軌,就是所有權跟使用權不統(tǒng)一,類似房產(chǎn)的出租自己買的房子讓別人住。當然還有西方國家流行的換妻,類似中國的換使用權,也就是我的房子你來住,你的房子我來住。
當然還有算了不說了要挨罵了,任何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,就是所有權跟使用權分離帶來的客觀存在,雖然居住權不能轉讓,但但是并不代表不能盈利,就像結婚也可以通過離婚讓自己更加幸福。